2012年2月23日
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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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您携带下列要件到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办理。
1.采购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;
2.代理机构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;
3.评审专家携带身份证原件;
4.主管部门携带介绍信。
联系人:史航
电 话:024-22873726
地 址: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
版权所有:
沈阳市财政局
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
技术支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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